李在明总统痛斥损害国家利益行为等同于叛国

李在明总统12日表示:“国家主权与普世人权必须得到尊重,侵略战争必须被抵制。这是我国宪法的精神,也是国际社会的共识。”
总统当日通过X平台(原推特)发文写道:“‘易地思之’的原则不仅适用于个人,也适用于国家间关系。正如自身的生命与财产珍贵,他人的同样如此。尊重唯有通过尊重才能赢得。”并附上了上述表态。
总统未具体说明此次发帖针对何事。但外界解读认为,这是对10日争议的进一步回应——当时李总统在X平台分享了一段视频,指控部分以色列国防军士兵将一名巴勒斯坦儿童从屋顶抛下。
分享视频时,总统严词批评以军行为,指出:“强征慰安妇、纳粹大屠杀与战时杀戮行为并无二致。”
11日,以色列外交部通过X平台回应称:“李总统在犹太人大屠杀纪念日(4月13日)前夕发表言论,轻描淡写化纳粹大屠杀的严重性”,并强调“此举不可接受,应予以强烈谴责”。
对此,总统同日再度发文回应:“令人遗憾的是,那些通过持续反人权、反国际法行为给世界带来伤痛的人,至今未曾对受到的批评有过丝毫反思。”
在12日的发文中,总统明确指出:“为一己私利损害国家利益者,即为叛国者。”
他进一步阐述:“许多实施叛国行为者并未意识到,为一己私利损害国家利益是错误之举”,并犀利补充:“或许他们心知肚明,却依然执意为之。”
总统特别指出:“即便在应以追求国家利益等公共利益为天职的政治与媒体领域,叛国行径仍公然上演”,并郑重强调:“这归根结底是我们必须共同应对并克服的国政课题——一场让异常回归正常的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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