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以联手袭击伊朗,国际法再遭重创!

【编者按】当战火在中东大地再次燃起,国际法的脆弱性暴露无遗。美以联军对伊朗的军事打击与德黑兰的反击,不仅将地区局势推向危险边缘,更直接冲击着二战后建立的国际秩序框架。联合国秘书长罕见同时谴责双方行动,凸显了当前国际治理体系的深层困境。一边是美国援引“全球安全”为其行动辩护,另一边是伊朗控诉“主权遭受史无前例破坏”。在这场强权与规则的角力中,国际法的红线正在被重新定义。本文通过法律专家视角,剖析军事行动背后的法理争议,揭示大国博弈下国际秩序面临的严峻挑战。
荷兰海牙(美联社)——当美军和以色列部队周一猛烈打击伊朗,德黑兰及其盟友以向中东多地目标发射导弹进行报复时,国际法律秩序正身处这场交火之中。
在二战后全球秩序的核心——纽约联合国总部——秘书长古特雷斯周六向安理会表示,美国和以色列的空袭违反了包括《联合国宪章》在内的国际法。他也谴责伊朗的报复性袭击侵犯了中东国家的主权和领土完整。
特朗普政府官员坚称,此次军事行动是确保德黑兰不发展核武器的合法措施。“这是全球安全问题。为此,美国正在采取合法行动,”特朗普的联合国大使迈克·沃尔茨说。
伊朗外长阿巴斯·阿拉格希周日在致联合国的一封信中写道,最高领袖阿亚图拉·阿里·哈梅内伊遇害“构成了对国家间关系最基本准则的严重且前所未有的破坏”。
周一,国防部长皮特·赫格塞斯强硬地为美国的军事行动辩护。“没有愚蠢的交战规则,没有国家建设的泥潭,没有民主建设的操练,没有政治正确的战争。我们为胜利而战,我们不浪费时间和生命,”他在五角大楼表示。
此次对伊朗的战争,距离美军突袭加拉加斯逮捕前委内瑞拉总统尼古拉斯·马杜罗并将其押送至纽约受审,还不到两个月。
国际法与美国宪法面临压力
国际法美国专家、曾起诉塞拉利昂罪行的联合国法庭创始检察官大卫·克兰在一篇分析中写道,美国对伊朗和委内瑞拉的攻击“突显了一个危险趋势:将单方面武力作为外交政策工具的正常化。即使结果是积极的,违反国际法和宪法限制也开创了先例,威胁全球稳定并破坏美国自身的法律基础。”
在华盛顿,许多民主党人称这些打击是非法的。他们认为,根据宪法,只有国会有权宣战。他们表示,特朗普政府未能阐明其军事打击的理由、计划及后续安排。
国会匆忙安排在周一就特朗普轰炸伊朗的权力进行战争权力辩论。
侵略罪
根据《国际刑事法院成立条约》的一项修正案,侵略行为被描述为“一国使用武装力量侵犯另一国的主权、领土完整或政治独立,或以任何其他不符合《联合国宪章》的方式行事”。
法院列出的侵略行为包括:“一国武装部队对另一国领土的轰炸,或一国对另一国领土使用任何武器”。
美国、以色列和伊朗都不是国际刑事法院的成员国,这意味着法院对当前战争没有管辖权,除非安理会决议将其提交给国际刑事法院检察官。
国际法律秩序
阿姆斯特丹大学国际刑法助理教授玛丽克·德·洪表示,根据《联合国宪章》,各国只有在得到安理会授权或出于自卫的情况下,才被允许对另一国使用武力。
德·洪表示,对伊朗的袭击构成了侵略罪。
“这违反了禁止使用武力的原则——这是国际法律秩序的基石——而且没有法律依据:它既不是对伊朗武装袭击或迫在眉睫袭击威胁的自卫,也没有联合国安理会决议授权使用武力,”她告诉美联社。“此外,政权更迭侵犯了另一国的主权。”
伊朗方面如何
伊朗当局历来残酷镇压异见并支持极端主义,破坏了中东的稳定。该国的核野心去年成为特朗普军事打击伊朗境内目标的对象。
但德·洪表示,这不足以证明美以轰炸的正当性。
她表示,根据国际法,德黑兰有权自卫,但她补充说,“伊朗不得攻击其他国家的民用基础设施。其反应需要与阻止侵略行为相称,而不能为自身提供合法性依据,例如在侵略国进行政权更迭。”
克兰表示,虽然马杜罗和哈梅内伊的下台可能有助于促进地区稳定、减少苦难并最终改善和平与民主的前景,“但国际法不允许各国单方面决定用武力推翻哪些暴君。”
暗杀是否合法
雷丁大学国际法教授马尔科·米拉诺维奇表示,在和平时期,“暗杀其他国家的国家元首或政府首脑明显违反国际法”。
他表示,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享有个人豁免权和不可侵犯权,任何针对他们的攻击也将侵犯其国家的主权”。
他补充说,在战时情况则不同,并指出如果政治领导人同时也是武装部队成员,“那么他们就像武装部队的任何其他成员一样是战斗人员,不能免于攻击”。
本文由极观网原创发布,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本文链接:http://huioj.com/pp/868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