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通过重罪起诉机构法案,严打犯罪新举措震撼来袭!

政府于3日内阁会议正式确认并通过一项重大法案,将设立专门的重案调查机构与独立公诉机构,该法案即将提交国会审议。政府同时宣布,将启动《刑事诉讼法》核心议题的审查工作,重点探讨独立公诉机构的检察官是否应保留补充侦查权。

当日,金民锡总理在首尔政府大楼主持召开内阁会议,会上表决通过了关于设立重案调查机构与独立公诉机构的相关法案。

根据《重案调查机构法》,该机构将作为行政安全部下属的独立调查机关,与现有检察厅、警察厅及高级公职人员犯罪调查处并行运作。其管辖范围涵盖六大类犯罪:腐败犯罪、经济犯罪、国防采购犯罪、毒品犯罪、网络犯罪以及危害国家安全的叛乱相关犯罪。此外,该机构还将负责调查涉及检察官、独立公诉机构职员及警务人员的犯罪行为。

政府最初草案曾计划赋予该机构对公职人员犯罪、选举犯罪及重大事故的调查权,但在与执政党协商过程中,调查范围有所收窄。草案原拟将调查人员分为具备法律资质的“调查司法官”(如前任检察官)与“专业调查官”两类,因执政党反对而取消此区分,统一称为“调查官”。不过,机构成立时由检察系统转任的调查官将保留原有薪资与退休待遇。

《独立公诉机构法》将废除现有检察厅体系,改设最高公诉院、高等公诉院及地方公诉院。新法取消了原有检察官的特殊职务保障条款(原规定仅可经弹劾或判处监禁方可免职),今后可通过纪律处分程序解除检察官职务。

金民锡总理在内阁会议上强调:“自去年10月修订《政府组织法》以来,政府通过社会讨论及与执政党的深入协调,历时约五个月完成本法案制定,充分吸收了国会层面的讨论意见。”他进一步表示:“政府将以最大决心解决补充侦查等遗留议题,从民众视角完成检察改革,确保经过充分审议与社会讨论。”

政府特别指出:“为保障重案调查机构与独立公诉机构能在10月2日前顺利启动,需预留充足筹备时间,我们将全力推动法案在国会快速通过。”同时说明:“将全面筹备后续措施,包括附属法规制定、组织架构搭建、人员配置及办公场所安排。”

政府同步宣布:“将启动《刑事诉讼法》关键议题的审查程序。”关于检察官对重案调查机构或警方移送的案件应独立开展补充侦查,抑或仅可提出补充侦查要求等争议,此前已暂缓至两机构立法程序完成后讨论。

政府声明:“为最大限度减少潜在负面影响,将设立集中公众讨论期以收集多元意见。”计划由检察改革特别工作组牵头,在3月至4月期间开展“集中意见征集”,具体形式包括公开辩论、咨询委员会研讨以及针对市民、专家与犯罪受害者的专项调查。

核心审查方向包括:明确需开展补充侦查的例外情形、完善补充侦查请求的有效执行机制、强化侦查权与公诉权分离后检警协作效能等。

据悉,检察改革特别工作组与韩国律师协会将于11日共同举办公开辩论会,随后于16日由工作组主持召开综合讨论会。政府补充道:“将在每个关键节点公开讨论进展与成果,向民众透彻说明《刑事诉讼法》议题的审查过程,确保所有核心要点得到实质性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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