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老墓或将再利用,墓地短缺催生新规

【编者按】在土地资源日益紧张的今天,连安息之地也面临“寸土寸金”的困境。英国法律委员会近日提出一项颠覆传统的提案:允许重新利用百年以上的古老墓穴,以缓解墓地空间危机。这一举措在东方文化视角下或许显得惊世骇俗,却折射出现代社会资源循环利用的深层思考。提案特别强调亲属异议权与战争墓园保护机制,在传统与现代间寻求微妙平衡。当我们凝视这个跨越生死的议题时,不仅看到法律与伦理的交锋,更窥见不同文明对永恒安息的不同诠释。以下是提案详情:
根据最新提案,英格兰和威尔士的墓园中超过百年的墓穴可能被重新利用——但亲属有权提出异议,战争墓园将受到保护。
法律委员会建议对相关法律进行现代化改革,其中部分法规已170多年未曾修改,旨在解决墓地空间短缺问题。
在伦敦市政墓园、英格兰教会墓地及某些拥有自主法规的墓园中,重新利用古老墓穴已被允许。
但此次改革将把此类权限扩展到英格兰和威尔士的其他墓地。
此前有人担忧,在拟议的法律改革中,第一次和第二次世界大战阵亡士兵的坟墓可能受到干扰。
然而委员会表示,英联邦战争坟墓委员会将始终拥有提出异议的权利。
委员会今日发布的报告指出:“因此,我们建议的法律改革将确保任何英联邦战争坟墓都不会被重新利用。”
报告还首次建议,属于国防部管辖范围的战后军事坟墓也将通过异议权获得保护。
财产、家庭和信托法专员丽莎·韦伯利教授表示,整体建议“直接回应了当代挑战,包括墓地空间短缺”,以及维多利亚时代立法产生的“复杂性”。
委员会建议允许重新开放根据维多利亚时期法律关闭的百年墓园,使地方教区墓地有可能再次用于安葬。
任何墓穴在最后一次安葬百年后(比现行的75年更长)才可被重新利用。
此外,亲属将有一年时间对家族墓穴的重新利用提出异议。
重新利用可能涉及将现有遗骸移至更深处,新遗骸安葬在上方。
但委员会强调,墓穴中留存的遗骸“必须仅剩骨骸方可重新利用”。
报告指出,亲属提出异议可使该墓穴25年内不被重新利用。
同时提议新增规定,要求棺木上方至少保留两英尺厚的土壤。
委员会表示这将形成更统一的标准,因为目前许多墓地在这方面缺乏法律规定。
提案还涉及无人认领骨灰的问题,英国殡仪协会去年曾就此进行说明。
该行业机构估计英国有多达30万份无人认领的骨灰。
其原因多种多样,包括家庭纠纷、疾病,以及希望将两份骨灰合葬等。
委员会指出:“由于殡仪馆无权撒播或埋葬这些骨灰,火葬场也没有义务接收,这些无人认领的骨灰最终只能无限期地存放在殡仪馆的架子上。”
根据提案,若骨灰在殡仪馆尝试联系家属六个月后仍未被领取,则可退回火葬场——火葬场必须依法接收。
委员会建议火葬场可向殡仪馆收取骨灰退回费用,“具体标准由政府设定”。
司法部发言人表示:“政府将仔细考虑法律委员会报告中的建议,并在适当时候正式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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