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歌回应前员工种族歧视指控:称其试图“玷污”公司声誉

谷歌公司律师表示,一名前员工正试图”玷污”这家科技巨头的声誉——该员工声称自己与另外两名黑人同事因绩效管理流程中存在的种族歧视而遭解雇。

前客户策略师埃约布·范·豪特依据《1998年就业平等法》提出申诉,指控公司在2025年7月以绩效为由解雇他的行为构成种族歧视。

范·豪特周五向工作场所关系委员会透露,尽管他的评分高于未进入正式改进流程的同事,却在2025年被列入首个绩效改进计划。

“我认为解雇决定并非基于公平一致的绩效评估,”范·豪特在听证会上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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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黑人。我被解雇了。核心问题在于我是否受到了差别对待。”他质问道。

范·豪特指出,他接手了价值700万至800万欧元的客户组合,但休假的前任并未进行工作交接。

“我接手的不是活跃的客户关系,而是参与度已持续下滑的烂摊子。”他表示这些客户已连续多季度未获支持,部分客户甚至”无回应”或”不再需要支持”。

他坦言公司要求两周内联系90%指定客户的目标”根本不可能完成”,因为分配的55个客户中有15个”无法推进”。

值得注意的是,范·豪特在2025年第一季度获得了93%的核心评分。按照公司标准,低于90%才会被列为”低绩效者”,但他仍被纳入绩效改进计划。

“我最初并未指控歧视,这是逐步发现的。后来我意识到,在类似情况下离职的多名员工都是黑人。”他补充道。

当仲裁员奥拉·琼斯确认这是否为其核心证词时,范·豪特给予了肯定答复。

谷歌代理律师罗斯玛丽·马伦随即要求仲裁员跳过举证环节直接裁决,她指出申诉人”未能提供表面证据”。

“他的证词充满主观臆断,却没有任何实质证据支撑。所谓其他有色人种受到相同对待的说法更是无稽之谈。”马伦律师驳斥道。

她进一步强调,范·豪特仅提供了一位对比者的名字,且未能指认任何涉嫌歧视的实施者。

“他先后经历两次绩效改进计划均未通过,作为试用期员工,这只是对结果不满的宣泄。”马伦总结道。

范·豪特坚持主张:”我不是唯一在类似情况下离职的黑人员工。”并称两位对比者虽不属于受保护群体,但”显然也未达成目标”。

马伦律师立即反对:”请注意,我们不应采纳新的证据。”

针对谷歌在爱尔兰近7000名员工的规模,代理律师指出:”申诉人仅模糊提及两名被解雇的黑人员工,既未提供具体姓名,更缺乏歧视指控的实际依据。这完全是为玷污谷歌声誉而进行的历史修正主义。”

仲裁员琼斯表示需要更多时间审议此项动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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