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诗兰黛起诉调香师祖玛珑违约,品牌内斗引爆行业震动

【编者按】在商业世界的璀璨星河中,品牌与创始人之间的羁绊往往交织着梦想、财富与遗憾。当一位创始人将自己的名字售予资本巨擘,那不仅仅是一纸合约的签署,更可能是一场与自我身份的长久告别。本文讲述的正是这样一个充满戏剧性的故事——香水女王乔·马龙在二十余年前将个人品牌与姓名权出售给雅诗兰黛集团,如今却因在新合作中使用本名而陷入法律漩涡。这不仅是商业规则的较量,更触及了创始人如何在资本洪流中守护个人 legacy 的深刻命题。从 Bobbi Brown 到 Kate Spade,无数案例告诉我们:当名字成为商品,创始人该如何在妥协与重生间找到平衡?这场官司,或许正是商业世界里关于“姓名权”与“自我重塑”最生动的注脚。
美国化妆品巨头雅诗兰黛集团近日对调香师乔·马龙、她的新香水品牌以及Zara英国公司提起诉讼,指控其违规使用“乔·马龙”姓名。
英国企业家乔·马龙于1999年将个人同名香水品牌及姓名权出售给雅诗兰黛集团,并于2006年卸任创意总监。根据协议,她需遵守为期五年的竞业限制条款,且不得出于商业目的使用“乔·马龙”姓名。
雅诗兰黛现以违约、商标侵权及“仿冒侵权”(英国法律术语,指误导消费者认为商品或服务与其他企业存在关联)为由起诉马龙。
马龙在伦敦东南部巴恩赫斯特的廉租房区长大,现居迪拜。她在多次采访中坦言后悔签署姓名转让协议,称这是“一生中最大的错误”。
2011年竞业条款到期后,马龙创立了新香水品牌“乔的挚爱”。
去年,“乔的挚爱”与高街零售商Zara合作推出平价香水系列。该香水包装上印有“乔·马龙大英帝国勋章获得者、乔的挚爱创始人创作”字样。
正是Zara包装上使用的“乔·马龙”姓名,成为雅诗兰黛集团于周三(3月11日)晚间提起诉讼的核心依据。
马龙并非首位出售姓名权的创始人。彩妆师芭比·布朗同样将个人品牌售予雅诗兰黛,后创立“琼斯之路”品牌;手提包设计师凯特·丝蓓在2007年将姓名权出售给丽资克莱本后,为配合新品牌发展,已合法更名为凯特·瓦伦丁。
雅诗兰黛集团发言人向《金融时报》表示,过去25年间集团为乔·马龙品牌投入大量资源推动国际化扩张。
“乔·马龙女士于1999年将品牌出售给雅诗兰黛集团时,已同意明确的合同条款,包括不得在香水营销等特定商业场景使用乔·马龙姓名,”该发言人强调,“她已据此获得相应补偿,且多年来一直遵守约定。马龙女士近期商业活动中对‘乔·马龙’姓名的使用已超出法律协议范围,损害了乔·马龙伦敦品牌的独特资产。”
发言人补充道:“我们尊重马龙女士追求新事业的权利,但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义务不容忽视。当条款被违反时,我们必须保护数十年来持续投资建设的品牌。”
阿什利·阿姆斯特朗© 2026年《金融时报》本文原载于《金融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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